发掘单位: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国家博物馆考古部、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
发掘领队:梁云
毛家坪遗址位于甘谷县盘安镇毛家坪村,东距县城25公里;分布在渭河南岸的二级台地上,与今河道相距0.5公里,其间有陇海线穿过;南靠丘陵,东部有冲沟,西边不远为渭河南岸支流南河。遗址东西约500—600米,南北约1000米,面积约50—60万平方米。遗址分沟东和沟西两部分,沟西的北部及西部为居址区,大部分被村庄叠压,沟西的南部为墓葬区;沟东部分主要为墓葬区,严重被盗。遗址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2、1983年甘肃省文物工作队、北京大学考古学系两次发掘了毛家坪遗址,在遗址沟西的墓葬区共发掘土坑墓22座。在该遗址主要发掘到三种文化遗存:以彩陶为特征的石岭下类型遗存,出土陶器有钵、盆、罐、釭、尖底瓶、器盖等;以绳纹灰陶为代表的周代秦文化遗存(“A组”遗存),出土陶器有鬲、甗、盆、甑、豆、罐、瓮等;以夹砂红褐陶为特征的西戎文化遗存(“B组”遗存),遗物有分裆袋足鬲和双耳罐,年代为春秋中晚期至战国时期。发掘者将秦文化居址遗存之分为四期,认为年代从西周早期延续到战国中晚期;将墓葬分为五期,分别相当于西周中、西周晚、春秋早、春秋中、春秋晚及战国早期。由于发掘的西周墓均西首向、屈肢葬,与关中地区的东周秦墓的传统葬式相同;墓内出土的鬲、盆、豆、罐等陶器亦与后者的同类器一脉相承,故赵化成先生判断其为西周时期的秦墓,并把居址的文化遗存(A组遗存)推定为西周时期的秦文化。毛家坪的发掘把秦文化的编年猛然推进到西周时期,开辟了考古学上探索早期秦文化的先河,在学术史上有里程碑的意义。
近年整理的清华简《系年》云:“飞历(廉)东逃于商盍(盖)氏。成王伐商盍(盖),杀飞历(廉),西迁商盍(盖)之民于邾(朱)圄,以御奴虘之戎,是秦先人。”飞廉即蜚廉,商盖即商奄。李学勤先生将楚简中的“邾圄”隶定为《汉书?地理志》天水郡冀县的“朱圄”,在今甘肃甘谷县;认为秦人本是来自山东的商奄之民,周初成王时被迫迁徙至甘谷的朱圉山一带,谪戍西方御戎。李先生的看法影响很大。毛家坪遗址在朱圉山附近,那么毛家坪秦文化遗存是否属西迁的“商奄之民”?
还需再次发掘才能确认。此外,早期秦文化的编年、甘肃东部的西戎文化等重要学术问题也要求再次发掘毛家坪遗址,以获得答案。
2012年早期秦文化联合考古队对毛家坪遗址进行勘探发掘,共钻探面积28.8万平方米,发现各类墓葬731处。遗址以一条自然冲沟为界,分为沟东墓葬区和沟西遗址区。依据钻探情况,在遗址区内有针对性地选择3处地点进行发掘,分别命名为A、B、C发掘点。 A、C点位于沟西居址区。A点:位于遗址沟西居址区的北部,1983年发掘点北侧,布探方6个,每个探方为5*5米,发掘面积150平方米。C点:位于遗址沟西居址区的北部,1983年发掘点西侧,布探方4个,每个探方为5*5米,发掘面积100平方米。
A点:发掘从2012年7月24日开始,历时4个多月。A点探方深度均超2米,地层可分9层:第①层,耕土层;第②a、 ②b层,近现代垫土层;第③层,战国时期文化层 ;第④a、 ④b层、第⑤a层 ,春秋时期文化层; 第⑤ b、⑥层 ,西周晚期文化层。发掘灰坑140多个,第②a、 ②b层、第③层下的灰坑属战国时期;第④a、④b层下灰坑属春秋时期;第⑤a层下大部分灰坑属春秋时期,少数灰坑属西周时期。第⑤ b、⑥层 下均为西周单位。发掘土坑墓4座,2座属春秋时期,2座属西周时期。发掘得到的大量绳纹灰陶片,从器型看有鬲、盆、豆、罐等,属于秦文化遗物,年代主要属于东周时期。在第②层、第③层下的某些灰坑出夹砂红褐陶的铲足分裆鬲、双耳罐,属于东周时期西戎文化。值得注意的是,在第③层和第④层之间还有一层踩踏层(编号L1),在各个探方中都有分布,厚30—50厘米,在探方区西边有清晰的界限,表明这是一处古代的小型广场,是附近人们举行公共活动的场所。据出土物判断,广场属战国时期。但由于发掘面积有限,广场的其他三边界限及范围还不清楚。
C点:地层可分7层。第①层,耕土层;第②层,垫土层;第③层,扰土层;第④~⑥层,东周时期文化层;第⑦层,仰韶晚期文化层。在第⑥层下灰坑约70个,部分属东周时期,部分属西周时期。发掘土坑墓3座,均属春秋时期。发掘得到了大量以绳纹灰陶为代表的秦文化遗物。
B点位于沟东墓葬区,发掘墓葬21座,车马坑2座,发掘面积约250平方米。其中战国时期墓葬11座,春秋时期墓葬10座。洞室墓5座,竖穴墓16座。竖穴墓仅1座长度超过3米,其余均在3米以下。死者均采用屈肢葬式,头向西,为典型的秦人葬式。出土铜器有铜戈、铜镞、铜牌饰、削刀、带扣等,陶器有鬲、鼎、盆、豆、罐、壶等,还有绿松石、炭精、料珠、石圭、石玦等饰件。发掘的两座车马坑均为一车二马,马东车西,马位于车辕两侧系驾位置,采取跪伏姿势,为杀死后处置的。双轮独辀车,车横、车轭、车辕、车轮、车毂、车轴结构清晰。K1001坑内有殉狗和殉人,K1002的车横上放置一柄长矛,很可能属于战车。这是甘谷县境内周代车马坑的首次发现,弥足珍贵。
2012年的勘探发掘确定了遗址的范围和规模,遗址面积不少于60万平方米,远远超出了原先的估计;遗址的墓葬总数可能近千座。如此规模的遗址在甘谷县境内是绝无仅有的,再考虑到其地理位置在战略上的重要性,毛家坪遗址应可以与古文献记载的某处历史名城或县邑对应。甘谷县秦时为冀县。《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秦武公攻伐当地戎人后建立了邽县和冀县,为秦国最早设县,是郡县制的滥觞,在历史上有深远的意义。
毛家坪遗址以周代秦文化遗存为主,年代从西周延续到战国。从年代、地望及遗址的规模来看,毛家坪遗址极可能是秦武公所设冀县的县治(县城)之所在。
清华简《系年》记载西周初年(约3000年前)秦人从山东西迁到朱圉(今甘谷朱圉山附近)。毛家坪遗址就在朱圉山附近,这条记载是否可靠需要通过发掘才能验证。不管怎样,毛家坪遗址位于秦人西迁的必经之路,对探讨嬴秦西迁的时间、路线有重要意义,在早期秦文化研究上有重要地位。
在毛家坪遗址出土了大量的东周时期西戎文化的遗存(B组遗存),这些遗存在居址和墓葬中往往与秦文化共存;说明除了秦人之外,当时的冀县还生活着不少戎人。这些戎人被认为是《史记》所记载的“冀戎”。遗址的发掘对探讨当地乃至渭河上游古代民族分布、生活,以及民族融合过程有重要意义。
发掘领队:梁云
毛家坪遗址位于甘谷县盘安镇毛家坪村,东距县城25公里;分布在渭河南岸的二级台地上,与今河道相距0.5公里,其间有陇海线穿过;南靠丘陵,东部有冲沟,西边不远为渭河南岸支流南河。遗址东西约500—600米,南北约1000米,面积约50—60万平方米。遗址分沟东和沟西两部分,沟西的北部及西部为居址区,大部分被村庄叠压,沟西的南部为墓葬区;沟东部分主要为墓葬区,严重被盗。遗址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2、1983年甘肃省文物工作队、北京大学考古学系两次发掘了毛家坪遗址,在遗址沟西的墓葬区共发掘土坑墓22座。在该遗址主要发掘到三种文化遗存:以彩陶为特征的石岭下类型遗存,出土陶器有钵、盆、罐、釭、尖底瓶、器盖等;以绳纹灰陶为代表的周代秦文化遗存(“A组”遗存),出土陶器有鬲、甗、盆、甑、豆、罐、瓮等;以夹砂红褐陶为特征的西戎文化遗存(“B组”遗存),遗物有分裆袋足鬲和双耳罐,年代为春秋中晚期至战国时期。发掘者将秦文化居址遗存之分为四期,认为年代从西周早期延续到战国中晚期;将墓葬分为五期,分别相当于西周中、西周晚、春秋早、春秋中、春秋晚及战国早期。由于发掘的西周墓均西首向、屈肢葬,与关中地区的东周秦墓的传统葬式相同;墓内出土的鬲、盆、豆、罐等陶器亦与后者的同类器一脉相承,故赵化成先生判断其为西周时期的秦墓,并把居址的文化遗存(A组遗存)推定为西周时期的秦文化。毛家坪的发掘把秦文化的编年猛然推进到西周时期,开辟了考古学上探索早期秦文化的先河,在学术史上有里程碑的意义。
近年整理的清华简《系年》云:“飞历(廉)东逃于商盍(盖)氏。成王伐商盍(盖),杀飞历(廉),西迁商盍(盖)之民于邾(朱)圄,以御奴虘之戎,是秦先人。”飞廉即蜚廉,商盖即商奄。李学勤先生将楚简中的“邾圄”隶定为《汉书?地理志》天水郡冀县的“朱圄”,在今甘肃甘谷县;认为秦人本是来自山东的商奄之民,周初成王时被迫迁徙至甘谷的朱圉山一带,谪戍西方御戎。李先生的看法影响很大。毛家坪遗址在朱圉山附近,那么毛家坪秦文化遗存是否属西迁的“商奄之民”?
还需再次发掘才能确认。此外,早期秦文化的编年、甘肃东部的西戎文化等重要学术问题也要求再次发掘毛家坪遗址,以获得答案。
2012年早期秦文化联合考古队对毛家坪遗址进行勘探发掘,共钻探面积28.8万平方米,发现各类墓葬731处。遗址以一条自然冲沟为界,分为沟东墓葬区和沟西遗址区。依据钻探情况,在遗址区内有针对性地选择3处地点进行发掘,分别命名为A、B、C发掘点。 A、C点位于沟西居址区。A点:位于遗址沟西居址区的北部,1983年发掘点北侧,布探方6个,每个探方为5*5米,发掘面积150平方米。C点:位于遗址沟西居址区的北部,1983年发掘点西侧,布探方4个,每个探方为5*5米,发掘面积100平方米。
A点:发掘从2012年7月24日开始,历时4个多月。A点探方深度均超2米,地层可分9层:第①层,耕土层;第②a、 ②b层,近现代垫土层;第③层,战国时期文化层 ;第④a、 ④b层、第⑤a层 ,春秋时期文化层; 第⑤ b、⑥层 ,西周晚期文化层。发掘灰坑140多个,第②a、 ②b层、第③层下的灰坑属战国时期;第④a、④b层下灰坑属春秋时期;第⑤a层下大部分灰坑属春秋时期,少数灰坑属西周时期。第⑤ b、⑥层 下均为西周单位。发掘土坑墓4座,2座属春秋时期,2座属西周时期。发掘得到的大量绳纹灰陶片,从器型看有鬲、盆、豆、罐等,属于秦文化遗物,年代主要属于东周时期。在第②层、第③层下的某些灰坑出夹砂红褐陶的铲足分裆鬲、双耳罐,属于东周时期西戎文化。值得注意的是,在第③层和第④层之间还有一层踩踏层(编号L1),在各个探方中都有分布,厚30—50厘米,在探方区西边有清晰的界限,表明这是一处古代的小型广场,是附近人们举行公共活动的场所。据出土物判断,广场属战国时期。但由于发掘面积有限,广场的其他三边界限及范围还不清楚。
C点:地层可分7层。第①层,耕土层;第②层,垫土层;第③层,扰土层;第④~⑥层,东周时期文化层;第⑦层,仰韶晚期文化层。在第⑥层下灰坑约70个,部分属东周时期,部分属西周时期。发掘土坑墓3座,均属春秋时期。发掘得到了大量以绳纹灰陶为代表的秦文化遗物。
B点位于沟东墓葬区,发掘墓葬21座,车马坑2座,发掘面积约250平方米。其中战国时期墓葬11座,春秋时期墓葬10座。洞室墓5座,竖穴墓16座。竖穴墓仅1座长度超过3米,其余均在3米以下。死者均采用屈肢葬式,头向西,为典型的秦人葬式。出土铜器有铜戈、铜镞、铜牌饰、削刀、带扣等,陶器有鬲、鼎、盆、豆、罐、壶等,还有绿松石、炭精、料珠、石圭、石玦等饰件。发掘的两座车马坑均为一车二马,马东车西,马位于车辕两侧系驾位置,采取跪伏姿势,为杀死后处置的。双轮独辀车,车横、车轭、车辕、车轮、车毂、车轴结构清晰。K1001坑内有殉狗和殉人,K1002的车横上放置一柄长矛,很可能属于战车。这是甘谷县境内周代车马坑的首次发现,弥足珍贵。
2012年的勘探发掘确定了遗址的范围和规模,遗址面积不少于60万平方米,远远超出了原先的估计;遗址的墓葬总数可能近千座。如此规模的遗址在甘谷县境内是绝无仅有的,再考虑到其地理位置在战略上的重要性,毛家坪遗址应可以与古文献记载的某处历史名城或县邑对应。甘谷县秦时为冀县。《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秦武公攻伐当地戎人后建立了邽县和冀县,为秦国最早设县,是郡县制的滥觞,在历史上有深远的意义。
毛家坪遗址以周代秦文化遗存为主,年代从西周延续到战国。从年代、地望及遗址的规模来看,毛家坪遗址极可能是秦武公所设冀县的县治(县城)之所在。
清华简《系年》记载西周初年(约3000年前)秦人从山东西迁到朱圉(今甘谷朱圉山附近)。毛家坪遗址就在朱圉山附近,这条记载是否可靠需要通过发掘才能验证。不管怎样,毛家坪遗址位于秦人西迁的必经之路,对探讨嬴秦西迁的时间、路线有重要意义,在早期秦文化研究上有重要地位。
在毛家坪遗址出土了大量的东周时期西戎文化的遗存(B组遗存),这些遗存在居址和墓葬中往往与秦文化共存;说明除了秦人之外,当时的冀县还生活着不少戎人。这些戎人被认为是《史记》所记载的“冀戎”。遗址的发掘对探讨当地乃至渭河上游古代民族分布、生活,以及民族融合过程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