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回顾过去欢欣鼓舞,展望未来豪情满怀。伴随着跨越发展的铿锵步伐,中国***甘谷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将于9月中旬召开。在县党代会即将召开之际,让我们将自豪的目光,投向县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甘谷走过的不平凡岁月,将期待的目光,投向县十三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
五年辉煌发展路,奋进跨越新甘谷。从即日起,本网将推出《喜迎党代会》专题,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报道县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示县十三次党代会大会盛况及乡镇、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激励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推进甘谷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为实现甘谷县“十二五”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依法管理 热情服务 不断开创房地产工作新局面
——甘谷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综述
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甘谷县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房管局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为目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使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已拓展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工矿棚户区改造等领域,逐步解决了一大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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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
一是不断加大房地产开发建设力度。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上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5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3亿元的13.69%,较上年同期增长78.97%。商品房施工面积21.37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9.67%。其中住宅20.45万平方米、商铺0.92万平方米。住宅、商铺在商品房中的比例分别为95.69%和4.31%。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每平方米3200元。其中:住宅均价每平方米2880元、商铺均价每平方米7800元。现房销售面积1.67万平方米,均为住宅,共158套,销售金额4810万元,销售面积同比上涨156.92%。
今年前半年,廉租住房施工面积11.9万平方米,2380套,完成投资5016万元。经济适用住房11917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47986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483平方米将在7月底全面开工建设。
二是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年度目标。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结合《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全县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7%以内。按照不同地域,确定了差别化的区域房价,2010年基础价格分别为:城区每平方米3080元,新兴镇姚庄区每平方米2680元,城西区每平方米2860元,磐安镇镇区每平方米2380元。
三是严格落实价格备案制和明码实价制。按照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房屋价格申报备案表》的要求,对全县所有开发企业的楼房开盘预售前,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价格成本构成和利润,进行审定和价格备案登记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求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按照申报备案价格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和每套住房价格,公开对外销售。同时,对经房管、物价、国土等部门共同配合核定的预(销)售楼盘的成本价格和销售利润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反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办理预(销)售合同。对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每套处5000元罚款。
四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重点从房地产市场调控、价格监管等环节入手,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组织全县开发企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联合县上各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对违法违规开发经营、囤积房源、恶意哄抬房价、未落实明码实价制等不规范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和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监管,强化了商品住房预(销)售制度,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日趋完善,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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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物业管理力度,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一是高度重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物业管理企业和工作人员中认真开展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新修订《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认识,转变了观念,增强了业务能力和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了搞好工作的自觉性,营造了行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加快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步伐。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强化小区综合治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维护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成熟一处,及时组建一处的原则,今年上半年,新组建亨泰商贸公司商住楼业主委员会一处。全县物业管理规范化进程不断加快,物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三是强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切实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前半年共收缴6个单位,77户(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27.74万元。截止目前,全县共缴存维修资金441万元。按照《天水市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到维修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保证了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年辉煌发展路,奋进跨越新甘谷。从即日起,本网将推出《喜迎党代会》专题,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报道县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示县十三次党代会大会盛况及乡镇、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激励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推进甘谷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为实现甘谷县“十二五”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依法管理 热情服务 不断开创房地产工作新局面
——甘谷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综述
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甘谷县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房管局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为目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使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已拓展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工矿棚户区改造等领域,逐步解决了一大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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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
一是不断加大房地产开发建设力度。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上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5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3亿元的13.69%,较上年同期增长78.97%。商品房施工面积21.37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9.67%。其中住宅20.45万平方米、商铺0.92万平方米。住宅、商铺在商品房中的比例分别为95.69%和4.31%。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每平方米3200元。其中:住宅均价每平方米2880元、商铺均价每平方米7800元。现房销售面积1.67万平方米,均为住宅,共158套,销售金额4810万元,销售面积同比上涨156.92%。
今年前半年,廉租住房施工面积11.9万平方米,2380套,完成投资5016万元。经济适用住房11917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47986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483平方米将在7月底全面开工建设。
二是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年度目标。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结合《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全县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7%以内。按照不同地域,确定了差别化的区域房价,2010年基础价格分别为:城区每平方米3080元,新兴镇姚庄区每平方米2680元,城西区每平方米2860元,磐安镇镇区每平方米2380元。
三是严格落实价格备案制和明码实价制。按照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房屋价格申报备案表》的要求,对全县所有开发企业的楼房开盘预售前,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价格成本构成和利润,进行审定和价格备案登记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求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按照申报备案价格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和每套住房价格,公开对外销售。同时,对经房管、物价、国土等部门共同配合核定的预(销)售楼盘的成本价格和销售利润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反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办理预(销)售合同。对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每套处5000元罚款。
四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重点从房地产市场调控、价格监管等环节入手,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组织全县开发企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联合县上各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对违法违规开发经营、囤积房源、恶意哄抬房价、未落实明码实价制等不规范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和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监管,强化了商品住房预(销)售制度,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日趋完善,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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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物业管理力度,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一是高度重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物业管理企业和工作人员中认真开展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新修订《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认识,转变了观念,增强了业务能力和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了搞好工作的自觉性,营造了行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加快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步伐。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强化小区综合治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维护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成熟一处,及时组建一处的原则,今年上半年,新组建亨泰商贸公司商住楼业主委员会一处。全县物业管理规范化进程不断加快,物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三是强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切实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前半年共收缴6个单位,77户(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27.74万元。截止目前,全县共缴存维修资金441万元。按照《天水市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到维修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保证了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